此項工作據合理布局、便民服務原則,結合轄區居民人口、零售藥店和日常監管情況,擇優遴選管理規范、熱心公益事業、社會信譽度良好的零售藥店作為過期藥品回收點,統一放置“過期藥品回收箱”,由藥店工作人員對回收的過期藥品進行登記,封存,再由該局執法人員統一收回,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處置,杜絕再銷售或流入社會,幫助居民消除過期失效藥品帶來的隱患,確保公眾用藥安全和身體健康。
目前,全縣共確定過期藥品回收定點門店5家,分別是中華路冬青藥店、永泰街百姓人家二店、百和東靖店、鑫海大藥房明江市場店、大參林環城東分店。下一步,該局將進一步加強對過期藥品定點回收門店的跟蹤指導,加大對過期藥品回收的宣傳力度,為居民普及過期藥品的危害等安全用藥知識,樹立安全的用藥意識。(撰稿人:李卓桐)
圖為執法人員在藥店放置“過期藥品回收箱”
圖為執法人員指導藥店工作人員如何登記、封存過期藥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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